影视传播公司经营范围参考一:
企业管理;影院管理;电影制片;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放映;电影发行;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广告、发布国内户外广告业务;预包装食品、工艺美术品、日用百货的销售;会议服务;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影视传播公司经营范围参考二:
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的制作、复制、发行。营业演出及经纪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 电影、电视项目投资;国内广告设计、制作、发布(除媒体及网络广告);成年人非文化教育培训;三维电脑动画技术研发;文化文艺衍生作品的策划。
影视传播公司经营范围参考三: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设计、制作、发布及代理各类广告,展览展示服务,摄影摄像服务(限数码摄影),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影视器材的租赁及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