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的补偿条件有什么?这对于每一个员工而言,都是非常关注的问题,如果你也想要了解相关的规定的话,那么,接下来公司分享的内容,绝对可以帮助到大家。
1、公司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新法人签名、盖章);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新法人签名、盖章);
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签字、盖章;
股东会决议 签字、盖章;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变更登记审核表;
营业执照颁发及归档记录表;
以下按情况提交:
房产证明及无偿使用证明(租赁协议);
法定代表人信息表(法定代表人变更) 签字、盖章;
股东出资信息表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 签字、盖章;
股权赠送(转让)协议 赠送的需直系亲属证明,否则需到税务交税;
关系证明;
验资报告(注册资本变更、减少注册的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的说明并签字盖章);
经营范围变更涉及前置许可的,提交前置许可复印件;
变更事项涉及需报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 签字、盖章;
新股东或发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权转让)。
2、公司变更的补偿条件
合同主体变更属于重大事项改变,需要和员工协商,员工不同意续签,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公司变更的补偿条件有什么?以上就是公司在上文为大家分享的内容,相信大家看完之后,都有了全面的了解,总之,希望大家可以有所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