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传播公司经营范围参考一:
音乐、影视制作、版权代理;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展览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广告设计、代理、发布;餐饮管理;企业管理信息咨询。(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网络文化传播公司经营范围参考二:
批发、零售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计算机硬件及网络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技术培训;计算机软硬件销售;承办文化及体育活动项目;组织文化交流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网络文化传播公司经营范围参考三:
计算机网络及软件的技术开发;网站建设与运营、信息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文化产品销售与文化活动策划;机票代售与旅游纪念品的销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