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公司经营范围参考一:
石油制品炼制,化工产品及石油制品的生产、销售、储运,原油进出口贸易,石油化工原辅材料和设备及其零部件销售(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本企业的水、电销售;机械设备制造、安装;技术及信息的开发、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码头装卸;一般货物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石油化工公司经营范围参考二:
建设和运营联合工厂和合营公司基础设施工程;生产乙烯和相关石化产品、食品添加剂、石油产品及附属产品;热力、工业气体、空气产品、除盐水、凝结水及其它公用工程产品;在国内外市场营销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应用技术及其它支持服务;从国外市场进口乙烯和相关石化产品,并在国内市场销售以上进口产品,在国内市场购买、储存并销售乙烯和相关石化产品、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以上商品进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危险废物处置;开发、建造并经营管廊、管道、仓储设备、货运港口;石化设备维保;实验室检测服务;向任何其他方提供公用设备、设施、支持和协助。
石油化工公司经营范围参考三:
组织所属企业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储运(含管道运输)、销售和综合利用;组织所属企业石油炼制;组织所属企业成品油的批发和零售;组织所属企业石油化工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经营活动;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石油石化工程的勘探设计、施工、建筑安装;石油石化设备检修维修;机电设备制造;技术及信息、替代能源产品的研究、开发、应用、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